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二七八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鸡村二七八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勘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762001001 | ||||
招标人 | 南宁轨道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建设规模 | 鸡村二七八组农民回建住宅及配套公益项目建安费为111350.65万元,勘察费用约为170.7445万元。二八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2693.24㎡(约49.0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68621.78㎡,建筑整体由高层住宅和裙楼配套组成,单体建筑最高高度为80米,最高26层,设置一层地下室,沿拟建建筑物周边、角点、中心点及基坑外围预计共布置钻孔143个,其中高层建筑钻孔86个,平均孔深40米,基坑、地下室及裙楼钻孔57个,平均孔深25米,预计总进尺约4865米。七组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0144.79㎡(约30.22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9673.74㎡,建筑整体由高层住宅和裙楼配套组成,单体建筑最高高度为80米,最高26层,设置两层地下室,沿拟建建筑物周边、角点、中心点及基坑外围预计共布置钻孔88个,其中高层建筑钻孔47个,平均孔深40米,基坑、地下室及裙楼钻孔41个,平均孔深25米,预计总进尺约2905米。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9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
预中标人 |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单位:/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北京城建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18%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7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杨浩军(注册编号:AY141100965;身份证号码:130102********213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轨道那黄项目(北区)地质勘察; 2、轨道那黄项目(南区)地质勘察; 3、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用地安置小区勘察Ⅱ标(北大北路东一地块安置小区、北大北路东二地块安置小 区、北大北路东三地块安置小区、衡阳路南六里北地块安置小 区)。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轨道那黄项目(北区)地质勘察; 2、轨道那黄项目(南区)地质勘察; 3、南宁市衡阳西路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国有用地安置小区勘察Ⅱ标(北大北路东一地块安置小区、北大北路东二地块安置小区、北大北路东三地块安置小区、衡阳路南六里北地块安置小 区)。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第六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2%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7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佘林辉(注册编号:AY141200348;身份证号码:430521********7030)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台州市仙居县高铁新城市民中心区块城市有机更新项目; 2、金华市金义新区金东新城区核心区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勘察设计总承包; 3、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工程勘察。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江西核鹰勘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35.25% | ||||||
勘察服务期限 | 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中间成果文件;合同生效之日起 75日历天内提交最终勘察成果文件。 | 质量标准 | 合格,真实反映地质情况,符合有关国家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规程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并通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项目负责人 | 刘凡熙(注册编号:AY213600525;身份证号码:450922********2938) | ||||||
企业诚信评分 | 100分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勘察; 2、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转设 南宁数字科技学院(暂定名)项目二期勘察工程; 3、贵港市马草江、木兰河、北潭河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勘察。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有) | 1、贵港市西江教育园区路网项且三期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2、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转设 南宁数字科技学院(暂定名)项目二期勘察工程; 3、贵港市马草江、木兰河、北潭河排涝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勘察。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