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百人百思忆百年—红色教育活动”项目 补充比选文件(一)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庆祝建党100周年“百人百思忆百年—
红色教育活动”项目
(项目编号:NNGD-YY-DQBX-202102)
补充比选文件(一)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百人百思忆百年—红色教育活动”项目
补充比选文件(一)
致:各有关比选申请人
现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百人百思忆百年—红色教育活动”项目,(项目编号:NNGD-YY-DQBX-202102)比选文件作以下的澄清修改,如本补充比选文件(一)与比选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比选文件(一)为准:
1.在比选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18项“违约责任”,增加18.7项,甲方有权利减少培训批次、人次,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增加18.8项甲方有权利提前7天通知乙方临时调整培训批次开展时间和行程计划,乙方无法及时合理安排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可扣除伍仟元人民币作为违约金。
2.在比选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16项“合同解除与终止”,增加16.9项,因国家、省、市防疫等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雷击、火灾、恐怖活动、戒严、骚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内出现新冠疫情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南宁市政府相关抗疫单位发布非必要条件下不可离邕和不可开展相关培训类型活动的通知等因素。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比选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1年8月9日
修改后:南宁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庆祝建党100周年“百人百思忆百年—红色教育活动”项目比选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