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湖轨道新城概念性规划(控规深度)及城市设计工作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金沙湖轨道新城概念性规划(控规深度)及城市设计工作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金沙湖轨道新城概念性规划(控规深度)及城市设计工作比选项目比选人为南宁轨道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编号:0747-2160SCCGX185
项目名称:金沙湖轨道新城概念性规划(控规深度)及城市设计工作比选项目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包含两项服务内容,含税总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96万元,其中两项服务内容分别为:(1)概念性规划,(2)城市设计。
工期要求: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比选范围:金沙湖轨道新城概念性规划(控规深度)及城市设计工作比选项目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比选申请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比选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设计费30万元以上的概念性规划或研究、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任一类项目)。
3.4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5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8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比选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8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比选文件发售时间截止之前,登录代理机构的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比选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登录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能参与本项目,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5.3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4本项目不以邮寄的方式提供比选文件。
5.5获取比选文件时如遇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86391277。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9月27日上午9时00分。
6.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A2楼104会议室。
6.3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比选申请文件可现场递交或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递交。
6.3.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现场递交时间为2021年9月27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6.3.2采用邮寄快递方式递交的,应按下述要求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中化商务有限公司);收件人:王工;联系电话:18076577701。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早上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日前送达。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比选申请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无效,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比选申请人在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比选申请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比选申请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如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比选申请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比选申请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比选申请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比选申请文件收件情况,请比选申请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4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比选申请人未派员参加唱价会议的,视同认可唱价结果。
6.5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比选申请文件:
6.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5.2外包封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5.3比选申请人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
邮 编:530025
联 系 人:谢工、赵工
电 话:0771- 2778417、0771-2778413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王韶辉、陆秋平
电 话:0771-5716661、18576577701
传 真:0771-5716661
电子邮件:zhonghuaq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