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编号: 202109140002
项目名称:2021年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不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281000.00元。
工期:共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接到比选人开工通知时间为准。
比选范围: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技术需求表。
3.1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至少包括下列范围之一:①建筑施工,②房屋建筑工程等类似范围。(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比选申请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类似范围的项目。
3.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4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1 年 12 月 21 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屯里车辆段综合楼205会议室;
递交现场联系人:余梦婕 15807717738;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发布。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83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余梦婕、纪顺丽
电 话:0771-2778048;0771-2778976
传 真:
电子邮件:408818068@qq.com
2021年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屯里车辆段电动自行车棚建设项目比选文件.docx